一、专题研究和基础研究项目课题立项审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由评标委员会审定;采取选聘方式的,由立项的相关专门委员会或秘书处组织专家论证会审定。论证会审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实到专家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投票赞成为通过。
二、立项审定原则:
(一)课题研究应当符合前瞻性、创新性、实践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原则,对土地估价行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二)课题研究应当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基础完备,具有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思路;
(三)课题研究预期成果有使用和推广的价值;
(四)经费预算合理、来源可靠;
(五)课题注重时效性原则,原则上应在一年内完成,超过一年的重大项目应加强过程监管;
(六)承担单位应具有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的能力和基础团队。
三、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由立项单位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专家库中抽选,评审专家及其他有关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关的课题评审时,实行回避制度。
四、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对通过审定立项的课题,下达课题立项通知书或《中标通知书》,并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委托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