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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申请详细内容
来源: 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 2011-09-20
一、课题立项实行分类管理,分为专题研究项目、基础研究项目和实务研究项目。
(一)专题研究项目: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秘书处,分别根据行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立项,报财务行政委员会根据需要审查批准经费额度,列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年度课题计划》的课题。
(二)基础研究项目:由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专业规划与发展委员会每年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按照当年财务行政委员会筹措经费的额度,编撰《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年度课题计划》,引导会员开展的土地估价行业基础性研究的课题。
(三)实务研究项目:围绕土地估价实践中遇到的热点难点行业共性问题,地方协会、科研院校、评估机构及社会其他组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选课题,自筹经费,自愿申报的课题。经协会组织专家评审,可列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年度课题计划》。
二、列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年度课题计划》的专题研究和基础研究项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采取公开选聘、招标和委托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估价机构、院校或相关单位(以下简称课题承担人),由课题承担人负责填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课题申请书》,开展研究。实务研究项目申请列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年度课题计划》,课题承担人应主动填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课题申请书》。
课题承担人是两个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当明确一个负责单位,明确约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课题向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承担相应责任。
三、课题承担人应当组成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课题组,课题组应当指定一名课题负责人。一名课题负责人同时最多不得承担超过两个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影响力。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资深会员、特聘专家优先;
(二)有承担或组织、指导课题实施的经历和能力,并具体承担统筹管理、确定思路、主持撰写、协调审定等实质性工作。
四、各专门委员会和秘书处等立项单位应根据需要编制课题任务书,课题承担人应在收到书面立项通知(或中标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与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签订课题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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