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3-19 16:08:43 来源:

关于开展2013年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A级资信评级工作的通知

中估协发〔2013〕16号

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根据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以下简称中估协)2013年度工作安排,定于近期开展2013年度A级资信评级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活动申报期自2013年3月20日开始,至4月10日结束。参评机构登录中估协网站进入“评价系统”A级资信栏目,按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评级办法》(中估协发〔2006〕40号)和本通知的要求,按提示填写“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评级申请表”,打印后加盖机构公章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交省级土地估价行业协会填写意见,于申报截止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其中两份邮寄至中估协会员部(注明A级资信申报材料)。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机构按本通知要求参加此次A级资信评级活动:
  1.已获得2012年度A级资信称号的;
  2.未能取得2012年度A级资信称号,但获得所在省(区、市)B级资信称号的;
  3.所在省份尚未开展B级资信评比的。
  (二)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机构请首先参加所在省区的2013年资信评级,获得B级资信后再申请A级资信:
  1.未能取得2012年度A级资信称号,所在省(区、市)已经开展B级资信评比的;
  2.因故未参加省(区、市)内B级资信评比或参加省(区、市)内B级资信评比但未评上的。
  (三)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实行电子化备案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35号)和《关于做好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工作的通知》(中估协发〔2012〕50号)的要求,对符合条件(一)但未按要求进行土地估价报告电子化备案的机构在补报后可申请参加此次A级资信评级活动,否则不予受理其申请。

  三、评审程序
  本次评审分为综合评审和报告评审,总分为170分。
  1.综合评审:分值为70分,主要为估价机构基本状况、行业及社会形象、内部管理水平以及评估业务等四部分,中估协组织专家根据报送的材料按规定条件和评选程序进行评选。
  2.报告评审:分值为100分,本次评级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由机构从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中自选一份,将自选报告的名称和报告备案编号按照《A级资信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3)的要求报至中估协。
  中估协依据总分、综合评审分、报告评审分分别对参评机构进行排序,经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并向社会公示后形成最终评级结果。

  四、公布结果
  最终评级结果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通过中估协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向获得A级资信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颁发2013年度A级资信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机构需按照目录模板(见附件3)的要求准备材料,中估协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805室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会员部,邮编100081。
  2.申报机构如遗忘系统密码,请按提示填写密码申请(查询)单并传真至中估协申请密码找回。
  3.如申报机构所在省份已经开展B级资信工作,需省协会在意见栏里注明机构B级资信情况。
  4.请各机构将A级资信评级申报中的问题及时报告中估协。
  开展2013年度资信评级活动,是中估协今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构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中估协要求各土地估价机构认真积极地参加,同时也请各地省级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按照《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信评级办法》的精神,做好相应配合、全国联动工作,并适时安排开展省内B级资信评级工作,共同做好全国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的诚信建设。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大为  刘泽超
  电    话:010-62169302,66560842
  传    真:010-66562319
  附件:1. 《A级资信综合分评审指标》
     2. 《A级资信综合分评审指标的说明》
     3. 《A级资信申报材料目录模板》

   2013年3月19日

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17号富海国际港1506 邮编:100081 传真:(010)6656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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