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增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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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2 11: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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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修订版》和《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增补内容》的基础上,对附录部分进行增减,具体如下。
一、法律法规
(一)增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根据1998年0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09年0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5年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公布,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04年0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9年0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经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改,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二)修订内容
1.原第18条修订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原第25条修订为:
《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公布施行;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二、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法释
(一)增加内容
1.《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96年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令第10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海域使用权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国海发〔2002〕10号,2002年4月26日)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2018年2月6日)
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8年1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公布施行)
5.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部门合作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的通知(税总发〔2018〕47号,2018年4月16日)
6.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党发〔2018〕7号,2018年5月16日)
7.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2018年7月31日)
8.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39号,2018年11月12日)
9.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2018年11月19日)
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群众办事堵点疏解相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1800号,2018年12月10日)
11.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领域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建设的意见》 (司发通〔2018〕132号,2018年12月18日)
三、技术规程、规范
(一)增加内容
1.《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HY/T 250-2018)
2.《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 251-2018)
(二)删减内容
1.删除原87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修订版)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增减内容
一、法律法规
(一)增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七号公布;根据1998年0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09年0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85年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六号公布,自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04年0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9年0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2009年6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经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改,根据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二)修订内容
1.原第18条修订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原第25条修订为:
《土地调查条例》(2008年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公布施行;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二、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法释
(一)增加内容
1.《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96年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令第10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海域使用权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国海发〔2002〕10号,2002年4月26日)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2018年2月6日)
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2018年1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3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80号公布施行)
5.国家税务总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部门合作减轻群众负担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的通知(税总发〔2018〕47号,2018年4月16日)
6.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党发〔2018〕7号,2018年5月16日)
7.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60号,2018年7月31日)
8.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8〕139号,2018年11月12日)
9.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2018年11月19日)
10.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群众办事堵点疏解相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1800号,2018年12月10日)
11.司法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公证与不动产登记领域信息查询共享机制建设的意见》 (司发通〔2018〕132号,2018年12月18日)
三、技术规程、规范
(一)增加内容
1.《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测量规范》(HY/T 250-2018)
2.《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 251-2018)
(二)删减内容
1.删除原87条《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修订版)
2018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增减内容